县市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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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财政改革
 
财政改革

  进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试点工作,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

。1999年以来,大新县实行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对促进全县税收工作起了重大的

作用。鉴于2001年自治区财政进行部分体制微调,以及乡镇中小学教师工资2002年

5月份全部划归管理,实行财政统发工资这新情况。从今年起,大新县实施了新一

轮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,即在1999年的乡镇管理体制的基础上,根据税源变化和财

政收支情况,合理调整部门预算和各乡镇收入和支出基数,确保全县财力的合理分

配。

  二 、巩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“零户统管”试点工作成果。今年,大新县推进

国库管理工作进程,认真研究总结雷平镇和桃城所展开乡镇财务管理“零户统管”
试点工作经验,2005年在全县15个乡镇实施“零户统管”工作。

  三 、在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方面,加强对股份制企业的财务监管。改制后,大

新县有国有参股企业4个,4个企业均由对方控股,为了确保国有股应得收益,不定

期布置股室业务人员到企业进行财务稽查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抓好财

政资金使用监督,采取了财务事前、事中、事后三结合的监督办法,使财务违纪违

规得到了有效遏制,并对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进行了处罚,维护了财政

法规的严肃性。通过加强财务稽查,全县违纪现象明显减少,税收质量得到了进一

步提高。

  四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。大新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《政府采购法》,

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建设,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执行机构,逐步实行“管采

分离”采购管理模式;认真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,进一步扩大政策采购规模;扩

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范围;改进工作方式方法,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

质量。一是做好县级车辆用油管理工作。对县级各单位用油进行认真审核,超标用

油一律报经审批,严格把好用油关。二是抓紧好大批量商品采购工作,对各单位需

要购买的商品认真审核,按规定程序报批审定,并通过邀请投标询价采购等方式,

进行政府采购。2004年,大新县共有115个单位参加政府采购,完成集中采购135

次,全县本
级行政事业单位大宗商品采购资金发生额365万元,节约资金26万元,

资金节约率7.12%。公务车辆用油费用173万元,维修费用79万元,两项资金支出监

管节约率为7.69%。全县预算资金995万元,累计完成政府采购资金916万元,其中

预算内资金完成383万元,预算外或自筹资金完成533万元。共节约资金79万元,资

金综合节约率8.62%。目前,全县公务用油全部推行持卡加油制度。


  五、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。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,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,

努力实现“三个确保”的改革目标,减轻农民负担,增加农民收入,扩大农村市场

购买力,刺激农村消费,加大大新县财政对农村税费改革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。

2004年,全县农业四税收入完成948万元,农业税任务落实到户72499户,完成农业

税任务户数68311户,占总户数94.22%,农业税及附加完成105万元,占任务87.5%,

农业特产税完成218万元,比上年同期减78.7%;耕地占用税完成34万元, 占任务

99.6%,比上年同期增94.38%,契税完成22万元,占任务55.44%。

  六、加大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力度,抓好非税收入以及基金收入。

  (1)根据中央决定,对公安、法院、环保、计生等执收执罚部门的预算外收

入全部缴入国库,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也加大了征缴力度。2004年,全县行政

事业单位一般预算外资金收入1764万元,比去年下降1.56%,集中财政调控资金

137万元,比去年同期增长28.03%,县级财政专户储存487万元,增长10.43%。


  (2)强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,做好政府性基金的检查征收工作,

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》国发[2001]15号以及《财政

厅、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》财综[1995]10号

精神,组织委托代征土地税费机关的承办人员学习有关文件,努力解决有关领导批

条“缓征”导致长缓不征的问题,把国土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、法制化

的轨道。并根据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务管理和合计核算暂行办法》财综字

[1996]1号的要求,设立了出让金的财政专户,2004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338.6万元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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