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来信收悉,现答复如下:
关于初级职称考试抵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宜,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桂财会〔2018〕26号,该文件可在广西财政厅网站或广西财政会计网查询)规定:“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,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,折算为90学分”。因此,您通过中级职称考试一科可抵免90学分继续教育。您可以按照以下程序确认继续教育学分:
一、登陆广西财政厅网站或广西财政会计网,进入会计管理业务办理入口;
二、填写人员基本信息表后保存提交;
三、点击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登记;
四、填写申请表后提交打印;
五、携带人员基本信息表和继续教育合格人员登记表,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发证机关财政局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确认。
因您单位所在地位于梧州市,请您到梧州市财政局办理确认手续。对于您反映的我厅工作人员态度存在的问题,我们已经进行了批评教育,感谢您的监督以及对广西财政会计工作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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